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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维尼在本讲义中创立了法学的三条基本原则,这是萨维尼法学方法论的灵魂,直接影响了德国乃至欧陆法学界如卡尔·拉伦茨等不止一代法学家。拉伦茨曾言,“近代法律方法学说,至少在德语区,发端于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充分彰显了萨维尼在法学方法论上的重要地位。 本书主体内容为萨维尼的课程讲义和雅各布·格林的听课笔记,为再现教学情境,具化学术传承,我们将两部分内容进行了左右对照排版,其中双页为讲义,单页为笔记,双页起读;同时因讲义内容简要,笔记内容详尽,讲义选用较大字号,笔记选用较小字号,保持版面均衡。
本书是德国有名法学家萨维尼就法学方法论所写的课程讲义及其学生雅各布·格林所做课堂笔记的合编对照本。 萨维尼被誉为“近代民法学之父”,也是潘德克顿法学的开创者。从1802年到1842年,他在德国多所大学讲授了三十多次法学方法论课程,吸引了大批学子,这其中便有有名的“格林兄弟”。“格林兄弟”中的哥哥:雅各布·格林,在马堡大学期间认真记录了1802—1803年的法学方法论课程,他的听课笔记成为*完整、*系统的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课程资料。后世研究者阿尔多·马扎卡内,对讲义和笔记作了详尽的整理、汇编和注释。 本书根据马扎卡内的汇编本译出,主体内容即是萨维尼讲义、格林笔记以及马扎卡内注释。
作者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1779-1861),德国19世纪伟大的法学家,1779年2月21日出生于法兰克福,1861年10月25日逝世于柏林。先后执教于马堡大学、兰茨胡特大学、柏林大学,历任柏林大学校长、普鲁士枢密院法律委员、莱茵州控诉法院兼上诉审核院枢密法律顾问、普鲁士国务兼司法大臣、内阁主席。*重要的著作包括《论占有》《论立法和法学的当代使命》《中世纪罗马法史》《当代罗马法体系》等。
译者
杨代雄,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校者作者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1779-1861),德国19世纪伟大的法学家,1779年2月21日出生于法兰克福,1861年10月25日逝世于柏林。先后执教于马堡大学、兰茨胡特大学、柏林大学,历任柏林大学校长、普鲁士枢密院法律委员、莱茵州控诉法院兼上诉审核院枢密法律顾问、普鲁士国务兼司法大臣、内阁主席。*重要的著作包括《论占有》《论立法和法学的当代使命》《中世纪罗马法史》《当代罗马法体系》等。
译者
杨代雄,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校者
胡晓静,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