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下老百姓的生存法则》

《通货膨胀下老百姓的生存法则》

内容简介:

编辑推荐在通货膨胀形势下,若银行利率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不能随市场利率水平灵活适时地予以调整,企业就会倾向于过度负债。通货膨胀会导致债权缩水,因而总是有利于欠债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提高财务杠杆率,扩大负债经营规模,对企业显然是有利的。在这种情况下,欠债的一方也更有动力拖欠债务。在极端的情况下,企业购进原材料放在那里,过一段时间之后,仅仅因为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转手倒卖丶掉就足以获得可观的利润。企业倾向于以远远高于通货膨胀预期的幅度,调高产品和服务的报价,同时,会有更强劲的动力采取预收货款的方式来销售产品。在房地产业界,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几乎已经成为行业惯例了。当然,企业管理者将不得不面对员工要求上调工资和增加奖金的压力,增加薪资的激励效果也会因为通胀预期的加剧而显得微不足道。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企业不得不适应经营成本特别是资金成本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 即便是利率没有完成市场化,因为通胀加剧,利率上调的风险也始终是存在的。作为普通的个人——位于人类社会体系末端的一个环节,我们又如何避免因通货膨胀而受到损害?假如你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开出的价格,那就只好向那位主食店主学习,四个包子仍卖丶一块钱,但要把包子往小了做。假如拥有足够的谈判能力,你必须坚持调高自己的劳务报酬的报价,是要求预支薪酬。比如,购买房屋则是不贷款或尽量少贷款。从银行抵押贷款的购房者,应尽可能地提前还贷。这主要还是出于利率风险的考量。虽说通胀可能有利于欠债方,但在变动利率的条件下,贷款买房自住者并非处于有利地位。除非你是职业炒房的人,既借助了银行贷款的有利条件,又看准了时机,并在资产价格泡沫破裂之前,能够把所有加息成本统统转嫁给下家儿。一般来说,在通胀的阴影下,拥有实物总是优于拥有货币,所以,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只要可能,应尽量以实物计酬,或是像抽税那样,按率计酬或分成计酬,从而把通货膨胀造成的损失降到水平。比如说,建筑材料供货商或承建商直接要求开发商付给若干套商品房,以充抵货款或劳务报酬。把自己的地租给别人种的,可要求秋后交来“两百石小米”。作者在结算稿酬时,甭约定每千字给多少钱,而是干脆要求出版社付给相当于八百本或一千本书码洋的报酬。包括日渐稀少、濒临灭绝的重义轻利的谦谦君子在内,每个人都得努力把自己锻造成斤斤相争的理财好手!本书以全新的视角、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深刻地介绍了我国通货膨胀发生的状况,深入分析

作者简介:

李爱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南濮阳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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